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决定组织所属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时,可以安排一定的岗位定向招聘优秀辅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展开剩余83%(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九)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平台和信息发布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借用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报考。
本次考试后续信息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发布通知。
四、招聘岗位
五、报考须知
《厦门市公安局所属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须知(2025年8月)》(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公告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六、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5年8月4日10:00—8月11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5年8月4日10:00—8月12日15:00
(三)申诉
2025年8月4日10:00—8月12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5年8月26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5年8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为准。
七、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须加试心理测评。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5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本次考试招聘岗位为专项岗位,报名对象不同时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待遇。
(二)资格复核
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心理测评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评,测评内容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未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心理测评合格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
(五)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
从高到低排列;
3.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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